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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2025年“银龄行动”品牌项目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5-04-23 09:30:35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关于深入开展“荆楚银龄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广大老年群体坚持老有所为、发挥余热,打造宜昌市“银龄行动”品牌,推进实现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银发力量”,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银龄生辉耀峡江


  二、活动组织

  宜昌市民政局、宜昌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三、活动规则

  活动以项目申报、综合评估、择优实施、品牌培育的方法组织开展。

  (一)申报主体

  面向宜昌市全市范围内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在街道、社区(村)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同一社会组织限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开展服务项目相关资质、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1.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涉法涉诉纠纷的;

   2.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

   3.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项目申报类别

  (一)宣讲红色文化类。发动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群体,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党纪、革命先烈英雄事迹、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等宣讲宣传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千家万户。组建“银龄讲师团”深入乡村宣讲,涵养文明乡风、培育淳朴民风;开展“家风、家教、家训”道德传承教育,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助推行业发展类。广泛动员老科技工作者、老专家参与,在医疗卫生、科普教育、食品、汽车智能制造、光电子、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水利、化工等领域开展人才培养、讲学翻译、科研创新、技术推广等专业技术帮扶活动,助推全市行业创新发展。

  (三)助力乡村振兴类。组织涉农老专家学者、老农(畜牧)业科技工作者等,通过开设产业培训、知识辅导、田间课堂等形式,就农资保障、水利工程、农机服务等进行专业指导,为乡村振兴聚力赋能。组织老文艺工作者送文艺下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银龄人才通过“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建言献策,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四)参与基层治理类。鼓励、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治理、民主监督、移风易俗、纠纷调解、文教卫生、体育健身等活动。结合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为老年人参与治安巡逻、儿童托管、扶残助残等提供便利,鼓励老年志愿者参与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支持具备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防诈意识。

  (五)开展健康服务类。组织老医生(师)、老护士(师)、老药师,面向公众开展巡诊、义诊、会诊等志愿健康服务,做好疾病预防、养生保健、营养膳食等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组建老年“健康达人”和老运动员、老教练深入社区,开展健康宣讲,指导各类人群开展适宜各自年龄结构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提升全民身体健康水平。

  (六)提供法律服务类。组织老年法律工作者运用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发放书籍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宣传与人们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助力党委政府的普法工作。鼓励老年法律工作者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法律援助、民事调解等活动,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七)融入互助养老类。推进实施“爱心储蓄银行”志愿服务模式,鼓励、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以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守望、互助养老,通过日常巡视探访,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代买代缴、寻医送药、春种秋收、生活照料、送餐助餐、精神慰藉等服务。

  (八)推进老年阅读类。引导广大老年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运用阅读所得丰富晚年生活,在自我提升、家庭教育、代际传承、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项目实施要求

  根据申报情况,每个项目类别评选出1个最优品牌项目,

  项目周期为5个月(2025年6月—2025年11月),申报组织需围绕项目主题,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项目服务内容需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周期内需开展活动5场次以上,服务人次需达到500人次以上。


  六、活动安排

  (一)发布通知(4月下旬):发布品牌项目征集活动方案,适时召开宜昌市首届“银龄行动”品牌项目征集启动会暨宣讲培训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的意义、活动流程和项目策划的要求等作宣讲和培训,宣传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征集(5月16日截止):各社会组织根据情况自愿申报。填写《2025年宜昌市“银龄行动”品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三)项目评审(5月20日):宜昌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联合第三方机构组建评审组,对各地各单位推选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品牌项目名单,并对入围项目进行公示。

  (四)项目签约(5月下旬):公示无异议后,第三方机构指导各项目方优化项目计划书,主办方举办项目启动会议并与入选项目组织签订项目协议。

  (五)项目执行(6月至10月):入围项目按照确定的项目计划书内容实施,切实深入开展“银龄行动”。

  (六)项目评估(11月上旬):宜昌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等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七)展示交流(11月下旬):项目执行单位采用PPT展演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展示,汇报项目成果,总结分享项目经验,颁发优秀荣誉。


  七、项目扶持标准:

  (一)资金扶持标准

  为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项目,根据申报情况,每个品牌项目将给予0.8万元—1.5万元不等的项目资金。项目拨款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参考确定版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签订协议后先拨付70%,项目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根据实际开支情况拨付尾款,但总金额不得超出申报金额。

  (二)资金使用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时,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即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及费用安排进行费用开支。

  2.按《宜昌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印刷费等,严禁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营利活动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八、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参照市级模式,在辖区内积极开展“银龄行动”。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以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工作目标为依据,将项目资金用于申报书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项目资格,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变更需提前报备审批。宜昌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九、联系方式

  申报书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提交至宜昌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llzx123@sina.com。联系人: 蒋庆良,联系电话:6233260。


  附件:《2025年宜昌市“银龄行动”品牌项目申报书》



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刘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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